虾壳加工间和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招标通告
宣布日期:2021-04-07 浏览次数:6985 宣布人:省粮食集团
一、招标项目名称:虾壳加工间和污水处理工程
二、招标方法:果真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要求:①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②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2.项目卖力人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的建造师;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治理过项目卖力人变换备案手续的原项目卖力人作为拟任项目卖力人加入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牵头单位委派,不然,凭据无效标处理。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保存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卖力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法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治理部排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排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分及公管部分取消在一按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分记入不良行为纪录或者信用信息纪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包管主管部排列入拖欠农民工人为‘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人为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分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效劳处平分支机构保存第3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 投标人投标。
备注:第3、4条凭据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增强信用盘问治理的通知”盘问或允许。
四、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最多2家单位联合,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投标资格要求第 1 条,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第 2 条。联合体各方只能以一个身份加入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投标资格要求第 3 和第 4 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建设单位应与联合体配合签订施工条约,并明确建筑业产值由全椒县外地企业(如联合体成员无外地企业,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统计上报并履行缴税开票义务。
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投标包管金缴纳、投标文件体例、电子签章、上传、现场解密等事情均由其牵头人卖力治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质料即可。
4、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为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施人为质的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卖力投标下载招标文件、质疑答疑以及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和递交等招投标事宜)及各方拟担负的事情和责任,并允许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担负连带责任,各方应听从招标人的治理。
五、招标项目规模:总投资约1250万元。
六、招标项目内容规模: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清单控制价。
七、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21年4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所在: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全椒县政务中心3号楼8楼)
十、信息内容
(一)工程概况:虾壳加工间和污水处理工程位于滁州市全椒,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5224.40 平方米。工程总投资额预计约为 1250 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二)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评标步伐:综合评估法
(四)工程款支付方法:按工程进度付款,基础工程完成后付条约价款的20%,主体工程完成后付条约价款的35%,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及格付至条约价款的80%,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包管金,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从验收及格之日起盘算)满二周内付清(无息)。
(五)工程概算:1250万元;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文件等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1)是否要求提交投标包管金:
?要求,投标包管金的金额: 20万元 ;□不要求。
投标包管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直开或疏散式纸质保函 ?电子保函
(2)接收投标包管金的账户信息:
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包管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包管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包管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包管金交纳完毕时间。
①收款单位: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县支行
银行账号:10024818970001000103380
②收款单位: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全椒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182734693412
③收款单位: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全椒县支行
银行账号: 1313042138000263807
④收款单位: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全椒县支行
银行账号: 34001737308053009462-1859
备注:①各投标人请严格凭据招标通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包管金,不然在开标时将无法盘问包管金是否到账,导致评标委员会反对其投标!
②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包管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治理保函。
③若招标项目一次流标,投标包管金直接退回;二次开标前,请按二次招标文件中划定的账户重新汇入投标包管金。
(3)电子保函递交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的电子保函,不然视为投标包管金未按划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反对其投标。
(4)银行直开或疏散式纸质保函递交要求:纸质保函原件扫描至电子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纸质保函的真实性由投标人卖力,如有虚假,将依法担负相应责任。
(5)投标保函的包管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不然招标人将拒收。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下载。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 3月 30日 17 时后,如投标人不实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结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名称:安徽鑫农汇冷链食品有限公司
地点:全椒县十字镇界首境内
联系人:万人华
联系方法:18712085799
招标署理机构名称:安徽诚信建设项目治理有限公司
地点:滁州市丰乐大道475号财产国际办公楼528室
项目卖力人:彭蕾
联系方法:0550-3023099、13345501337
以上所有的数据信息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通告宣布媒体: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